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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体个体采矿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8 23:12:24  浏览:809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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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体个体采矿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规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集体个体采矿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规定

吉政发〔1990〕63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开采矿产资源活动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体采矿者,必须按照本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以下简称补偿费)。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补偿费由市县两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矿管部门)使用财政部门的收费票据,凭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收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
第四条 补偿费的收取标准,按各类产品坑口销售价的不同比例计收(具体标准由省矿管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计划部门制定)。对不直接出售矿产品及不易计算坑口价格的个别矿产品,可按产成品销售价折算计收。
第五条 应缴纳补偿费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体采矿者,应按当月销售额在下月初十日内向收费单位缴纳补偿费。
第六条 各级矿管部门收取的补偿费,应按月全额上交财政,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一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项使用。
第七条 市县两级收取的补偿费,自留30%,用于矿管经费不足部分的补充;上交省70%,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由省地矿局根据每年收取的额度提出地质勘探计划安排意见,由省计经委综合平衡后下达,省财政厅按计划拨款。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免、缓收补偿费:
(一)群众生活自用和地方公益事业采挖的少量矿产,免收补偿费。
(二)非经营性的采挖矿产品,免收补偿费。
(三)亏损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经矿管部门核实批准,在一定期限内减收或免收补偿费。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扶持照顾的集体所有制矿山,予以减收或缓收补偿费。
(五)为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对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的副产品矿产,经矿管部门批准,予以减收或免收补偿费。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集体矿山和个体采矿者,由县级以上矿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补偿费的,每月加征1%的滞纳金,累计结算;连续两个季度无正当理由不缴费者,除追缴征收费额和滞纳金外,并处以补偿费二倍的罚款;拒不缴纳者,吊销采矿许可证,没收全部矿石和产品。
(二)对瞒产不报或弄虚作假者,除追缴应征补偿费和滞纳金外,并处以应缴纳额二倍的罚款。
罚款从企业留利中支付,罚款和没收矿产品的收入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省内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与国家规定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



199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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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

2003年2月8日 财税〔200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第六批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对列入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自2003年2月1日起不征收营业税,此前已征税款不再退还,未征税款不再补征。
  对列入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今后凡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发文明确调整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从调整之日起,征收营业税。
  附件: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
http://www.mof.gov.cn/news/file/2003-5-15_20050520.doc



关于拟同意辽宁省试办丹东至新义州自费旅游事

国家旅游局 对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拟同意辽宁省试办丹东至新义州自费旅游事
国家旅游局、对外经贸部


(1987年11月4日 国家旅游局 对外经贸部)


考虑到继续开展丹东与新义州两方互派(免费)友好参观团,朝方表示有实际困难,为进一步增进中朝两国边境地区人民之间的友谊,经研究同意辽宁省丹东市和朝鲜新义州市将过去双方互派友好参观团活动(即一日游)改为试办丹东至新义州自费旅游。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组织领导,由辽宁省旅游局委托丹东市旅游局负责此项业务的组织领导工作,丹东至新义州自费一日游的业务统一归口,由中国国际旅行社丹东支社承办经营。旅游路线,目前只试办自丹东至新义州的当日往返一日游,不再延伸。出国前,要注意对出国自费旅游者进行对朝友
好及外事纪律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
二、关于出国自费旅游的人数及对象。鉴于此项业务仍处于暂时试办阶段,缺乏经验,因此开展丹东至新义州自费一日游的人数开始两年要控制在每年七批,每批三十人,全年总共为210人。
参加自费一日游的对象,应优先照顾曾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同志、离退休老干部以及先进工作者。
三、关于费用,中国国际旅行社丹东支社经营此项业务时,应进行经济核算,自负盈亏,按章收费,提供优质服务,讲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争取略有盈余,切不可办成变相的公费旅游。
四、关于组织商品出口和结算问题。组织丹东至新义州一日游全年210人所需的费用,原则上同意朝方提出的用我边贸公司出口商品偿付的意见。由辽宁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委托辽宁省边贸公司负责办理有关商品出口和结算手续。在边贸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只能用你省地方自产的
轻、纺工业品及其它小商品偿付朝方的费用,而不能用国家调拨物资(如粮食、油料、棉花等重要物资)偿付。
五、关于入出境通行证件,由中朝双方边境公安部门商定办理。
六、要经常检查业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98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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