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7:01:32 浏览: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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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推动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血站的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三、本通知所称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四、本通知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征收入库的税款不再退还,未征收入库的税款也不再征缴。
1999年10月13日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
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3年4月11日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13年1月15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3年1月15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3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废止《贵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2004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4)40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经国务院同意,成立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协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拟订和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区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参展事务,推动落实我国政府邀请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参展,就上海世博会筹备、举办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作出决议、决定,确定上海世博会中国政府总代表。
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由贸促会承担。
(二)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第一副主任委员:陈良宇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 韩 正 上海市市长
万季飞 贸促会会长
徐绍史 国务院副秘书长
于广洲 商务部副部长
沈国放 外交部部长助理
委 员: 李东生 中宣部副部长
吴知论 中央编办副主任
李盛霖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颂德 科技部副部长
刘彦平 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李 元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傅雯娟 建设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刘文杰 海关总署副署长
崔俊慧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葛志荣 质检总局副局长
杨国庆 民航总局副局长
顾朝曦 旅游局副局长
王国庆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高 燕 贸促会副会长
周禹鹏 上海市副市长
二、执委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在组委会领导下,执行组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组委会报告,反映筹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协调上海市有关机构开展工作,承办组委会交办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 陈良宇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
执行主任: 韩 正 上海市市长
万季飞 贸促会会长
常务副主任:周禹鹏 上海市副市长
专职副主任:张学兵 钟燕群
三、组委会和执委会组成人员的调整
今后,组委会、执委会组成人员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贸促会审核后,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其中,执委会专职副主任的任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执委会委员以上海市有关部门同志为主,如需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由上海市、贸促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组委会主任委员批准。